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营业性演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k8凯发国际入口

日期:2024-09-02 12:22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宜昌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24〕45号),拟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宜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演出经营单位给予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举办符合演出管理相关规定、演出内容积极向上、单场面向市场公开售票数达到5000张及以上且购票入场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的演出经营单位,按照单场宜昌市外(身份证、手机号码归属地均为宜昌市外区域)观众购票数,按30元/张的标准给予补助。

  (一)单场演出售票总数5000(含)至10000张(含)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单场演出售票总数10000至30000张(含)的,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三)单场演出售票总数30000张以上的,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同一演出经营单位每年补助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时限

  (一)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于本通知下发后60日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于在本通知下发之后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于12月底前提出申报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演出批文;

  (五)场地租用合同;

  (六)正规票务平台出具的正式对账单(加盖平台公章);

  (七)正规票务平台出具的售票明细数据(含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不可编辑版和excel版(加盖平台公章);

  (八)活动现场照片。

  所有材料提交纸质版2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和电子版(u盘)一套,申请表另行单独提交一份不装订(加盖公章),售票明细数据提供电子版即可。

  附: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艺术与交流合作科王风成;电话:0717-622399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