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营业性演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k8凯发国际入口
根据《宜昌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24〕45号),拟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宜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演出经营单位给予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举办符合演出管理相关规定、演出内容积极向上、单场面向市场公开售票数达到5000张及以上且购票入场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的演出经营单位,按照单场宜昌市外(身份证、手机号码归属地均为宜昌市外区域)观众购票数,按30元/张的标准给予补助。
(一)单场演出售票总数5000(含)至10000张(含)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单场演出售票总数10000至30000张(含)的,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三)单场演出售票总数30000张以上的,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四)同一演出经营单位每年补助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时限
(一)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于本通知下发后60日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于在本通知下发之后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于12月底前提出申报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演出批文;
(五)场地租用合同;
(六)正规票务平台出具的正式对账单(加盖平台公章);
(七)正规票务平台出具的售票明细数据(含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不可编辑版和excel版(加盖平台公章);
(八)活动现场照片。
所有材料提交纸质版2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和电子版(u盘)一套,申请表另行单独提交一份不装订(加盖公章),售票明细数据提供电子版即可。
附: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艺术与交流合作科王风成;电话:0717-622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