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k8凯发国际入口

日期:2020-09-02 11:05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相关科室: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文化旅游体育市场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现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7日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3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和执法程序;坚持行政监管和执法公正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协同高效,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抽查机制。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四、检查部门及人员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相关科室行政监管人员;

  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科室行政监管人员;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

  五、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旅行社和旅行社经营者、不可移动文物单位、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接收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电影发行放映场所、点播影院。

  (二)抽查事项。主要包括: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对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对艺术品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旅行社和旅行社经营者的检查,对不可移动文物单位的检查,对文物收藏单位的检查,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检查,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接收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检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对印刷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对电影发行放映场所和点播影院经营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依据。主要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网络巡查等方式,对特定领域的抽查,也可通过政务购买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可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设备,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五)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每个抽查事项在年度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次数不少于1次,年度内抽查比例占每个门类总数量不少于10%。对列入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失信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依托湖北省“互联网 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公正公开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 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市场主体,除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管理,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再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联合抽查协同配合意识,要与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部门加强抽查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要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监管和执法工作,提升“互联网 监管 执法”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监管职责,大力推广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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