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通知书(宜文旅审批字〔2019〕7号) -k8凯发国际入口
日期:2019-07-22 09:39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同意设立下列旅行社。
一、旅行社名称:湖北灵秀南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6ma498urbxe
三、法定代表人:胡学智
四、出资人:徐志、胡学智
五、经营场所: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高峡大道30号
六、许可经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hub-100294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此通知书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办理20万元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交存保证金的旅行社须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并在交存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单复印件,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办理质量保证金担保手续的旅行社,应在担保手续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担保书原件交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保管。银行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担保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应续办担保手续。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22日
(审批联系人:刘晶晶;联系电话:0717-625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