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42050052202000003) -k8凯发国际入口
日期:2020-11-20 11:28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0日
备注:
1.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可到增加演出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4.请第一时间至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邀请确认函,以免影响签证办理。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演出地综合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