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宜文旅审批字〔2022〕16号) -k8凯发国际入口

日期:2022-10-09 14:12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同意设立下列旅行社。

  一、旅行社名称:湖北抖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5539228146

  三、法定代表人:宋鹏程

  四、出资人: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经营场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63号

  六、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hub-100760

  八、k8凯发国际入口的联系方式:宋鹏程 13986809940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办理20万元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交存保证金的旅行社须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并在交存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单复印件,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办理质量保证金担保手续的旅行社,应在担保手续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担保书原件交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保管。银行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担保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应续办担保手续。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9日

  (审批联系人:顾海娟联系电话:0717-6851236 )

抄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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